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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稣爱你
二.需要具备的条件:
7.恨罪慕义:
【诗15:1-4】中说到:能寄居耶和华帐幕、能住在祂圣山的,包括眼中藐视匪类,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。他发了誓,虽然自己吃亏,也不更改。
我们一看到‘藐视’二字,就会觉得藐视别人的人,应该不会是什么好人。可是,这里为什么却说“这些藐视别人的人”,才能寄居神的帐幕,才能住在神的圣山呢?那是因为,你要看他们藐视的是谁?他们藐视的是匪类。
我们的主耶稣是一位柔和谦卑的人,但是,在藐视匪类上却显得就不那么柔和了。福音书三次记载耶稣洁净圣殿。那是因为圣殿被某些人弄成了贼窝。主耶稣说这话,并不是在论断那些神的仆人们,而是确确实实那些人就是贼。虽然他们在当时百姓心目中,很受尊重,伪装得如光明的天使。但是,在神的眼里,他们就是贼。因为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,暗暗窃取利益肥己。而且他们还不象犹大,犹大只是一个“单打独斗”的贼,而他们却成了盗贼集团,主耶稣称他们治理下的圣殿成了“贼窝”。
可是,牛羊鸽子的存在,又不是一天两天了,难道这么多祭司、长老、文士、首领、百姓,都没有觉得不合适吗?而且主耶稣今年洁净圣殿把他们赶走了,第二年再来过节,又会看到他们重新摆上来了。
那么,圣殿里到底应不应该有这些牛羊鸽子呢?其实,按照旧约圣经吩咐,本来是可以有的。以色列人常常需要来耶路撒冷献各种祭,在献祭时,肯定就会用到牛羊鸽子。路近的,还可以从自己家里牵过来,但是,若有路远的来献祭,他们若是也牵着牛羊来耶路撒冷,以当时的交通条件,那可就太困难了。甚至还有为数不少在外国寄居的犹太人呢,那就更不方便了。所以,为了方便路远的百姓献祭,圣经就吩咐他们,可以在圣殿里专门预备卖牛羊鸽子的地方,让路远的人只需要带着银两来就可以了。
【申14:24-26】说:“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,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,你就可以换成银子,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。你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、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。你和你的家属,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。”
这样看来,圣殿里提供献祭用的牛羊鸽子,这是一件方便群众的好事。其实,到耶稣的时代,圣殿为百姓提供献祭用的祭牲,已经合理存在近千年了。但是,主耶稣现在为什么又要将他们都赶出去呢?这是因为他们利用看似合理的借口,却是在暗中为自己牟利。他们明显抬高圣殿中出售的牛羊的价格,同时利用神赋予他们为百姓献祭的特权,对于别人自己带来的牛羊实行更严格的审查,迫使别人不得不去买他们提供的高价祭物,这样就可以获取巨大的利益。所以,主耶稣称他们是一群贼。
居住神圣山的人,藐视匪类,却尊重敬畏耶和华的人。他们爱憎分明,恨罪慕义,不是和稀泥。今天,很多基督徒,无论面对什么人,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。他们面对再大的罪恶,也从不会发怒,他们以为这就是爱心、温柔。甚至他们还常常会为匪类辩护,好体现他们不同凡响的超大“爱心”。
我们不要以为藐视匪类,就是让我们藐视世界上那些罪大恶极的人。不是的。如果这些罪大恶极的人并不认识神、也不明白自己所作的,就还不是这处经文要我们藐视的匪类。我们要藐视的匪类是那些明明已经知道神的话,却仍然要做匪类的人。主耶稣不仅对百姓充满了爱,甚至对当时大家公认的罪人税吏、妓女也充满了爱。但是,却唯独对那群宗教领袖无情地怒斥。
让我们再看一个例子,士师时代是以色列人信仰非常混乱的时期,各人任意而行。有一次,有一个利未人带着他的妾,晚上在便雅悯地借宿,当晚城里的匪类包围了那个接待他们的老人的房子,逼迫老人交出这个利未人,任他们所为。最后,他的妾被那群匪类强奸致死。那人回到家之后,就把妾身分成了十二块,分送到以色列十二个支派。大家看后义愤填膺,团结如同一人,前去攻击基比亚人。他们到了便雅悯,先是要求便雅悯人交出这些基比亚的匪类。但是,便雅悯人不肯,才引发战事,以至于最后险些造成便雅悯全族的灭亡。难道便雅悯人不知道这些基比亚人犯的罪有多严重吗?罗得接待两位天使时,所多玛人城也曾发生这样的事,神就降火将所多玛焚烧成灰。可是,现在神的百姓明明知道神嫉恨这样的事,竟然也犯这罪,那就更加惹神愤怒了。
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也告诉我们,如果外邦人犯了拜偶像的罪或是淫乱的罪,我们还可以与他们相交。但是,如果有称为弟兄的犯这些罪,我们就不能与他们相交了,甚至连与他们吃饭也不可。
8.诚实守信:
“他发了誓,虽然自己吃亏,也不更改”,这是旧约的经文,在旧约时,发誓还是常见的现象,只是发了誓,就必须谨守。但是,到了新约,我们知道主耶稣吩咐我们,什么誓都不可起。【太5:33-34】说“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‘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,总要向主谨守。’只是我告诉你们,什么誓都不可起。
37节又说:“你们的话,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”
古人是通过起誓来做保证,那基督徒为什么就不可起誓了呢?主耶稣教导我们:所说的每一句话,是,就说是,不是,就说不是。也就是说,即使不用起誓,我们也照样诚实守信。在发誓的誓言里,总是包含着惩罚性咒诅的内容。而我们的诚实守信,是不需要靠惧怕咒诅来保证的。如果是因为怕咒诅而守信,那还是属于律法辖制下的心态。再说了,如果一个人是不敬畏神的,即使他们发誓,也保证不了遵守,因为他既然连神都不怕了,还怕什么誓呢。
而敬畏神的人,不用靠起誓,他的每一句话也都是真实的,承诺的事,都会去遵守。不敬畏神的人,即使起了誓,还是照样会耍赖。别说仅凭口起誓了,即使签了合同还照样会撕毁。在房价飞升的时候,有些开发商算好了,如果撕毁合同使自己获得的利益,大于因违约而赔偿的价值时,他们就有可能故意违约耍赖。在中国,为了提防或减少因不诚信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,不得不层层严格审查各种奇葩的证明,因此就必须大大增加社会运行成本,并且大大降低了办事的效率,每一个中国人都会身受其害,苦不堪言。但是,我们基督徒诚实守信,宁可自己吃亏,也绝不更改,这也是得居圣山者该有的品格。
9.不见利忘义:
怎样理解‘不放债取利’呢?在我们今天的经济社会中,放债和借债,都是很常见的经济活动。那么,是否基督徒借钱出去,收取了利息,就违反了神的吩咐呢?不是的。我们要注意放债有两个原则:
1).“生活所需”与“经济活动”有别:
古代的时候,经济活动远不像今天这么发达、这么普遍,圣经中说‘不放债取利’都是指面对生活所需时。
【出22:25-26】说:“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,你若借钱给他,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。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,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;”
【利25:35-37】说:“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,手中缺乏,你就要帮补他,使他与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。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,只要敬畏你的神,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。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,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”
如果有人因为生活的困难,而向你借债,你不能向他取利。即使到期了他还还不上,你也不能硬拿他的衣服或上磨石当抵押品,逼他还钱,影响他的生活。这个原则,直到今天还是一样适用。但是,如果对方借钱不是因为生活所需,而是用于做生意,或投资,或买消费品等等,我们可以向他们取利,只是这个取利,要遵守当时法律的原则,不可放高利贷。
2).“对待弟兄”与“对待外人”有别:
【申23:20】说“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。这样,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,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”
对待弟兄姊妹,我们既然都是一家人,那么,就应该有更多的爱付出。如果弟兄姊妹的生活出现了困难,我们一定要非常乐意地借给他们,甚至是送给他们都可以。
爱弟兄姊妹,就是为了爱神。但是,可能我们最关心的问题,就是如果弟兄姊妹向我们借钱的原因,不是因为生活缺乏,我们可以向他们取利吗?我认为是可以的。如果规定不可以的话,那将会留下一个很大的漏洞,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。再说了,如果对方真的是弟兄姊妹的话,他们也应该按着不可亏欠人的原则,主动支付给借给他钱的人一定的利息。因为毕竟他是用于商业活动,是要赚钱的。只是在利息的多少上,出于弟兄姊妹的爱,放债的人,可以少收一点。当然,借债的人,也可以多给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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